猎文网 > 都市小说 > 我真不是什么渣男 > 第五百二十章 悔恨与怀念

詹元生出身一个大家族。

    他出生的时候大清还没亡,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还有很大市场。

    他父亲是旁支,他又是庶子。

    詹元生从小不仅仅是不受宠,还经常被同族兄弟欺负。

    从小,詹元生的父母就告诉他,好好读书是他们一家唯一的希望。

    詹氏家族的族学很有些名堂,两百年间,出过一百多位举人,五十多个进士,甚至还出过一位榜眼,两个探花。

    詹元生进了族学以后,也曾试过努力读书。

    可他在八股文一道实在是不擅长。

    回回考试垫底。

    就连族学里的先生看到他,也忍不住频频摇头,甚至劝过詹元生的父母把他领回去,早点送去当个学徒,好歹以后能有个生计。

    詹元生的父亲说什么也不肯,他们一家虽说在族里很是受欺负,吃的不好,穿的破旧,可好歹族里不曾少了他们的吃穿。

    要是把詹元生送去当学徒,他们这一支就再也没有上升的可能。

    在詹元生父亲的心里,依旧是“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”的老派思想。

    詹元生不想读书,却又不知道怎么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詹家庄新开了一家商铺。

    詹元生记得很清楚,那家商铺的老板是北方来的。

    商铺的货架上堆满了来自北方的动物皮毛、山珍、桂花酒。

    为了招徕顾客,商铺从老板到伙计全都站在门口,一手拿着果脯,一手拿着铜钱,吸引大人小孩过来围观。

    庄里的很多小孩子都围在商铺周围,从商铺伙计的手里讨要些果脯、铜钱。

    詹元生挤不进去,就只能站的远远的偷偷打量,暗自羡慕。

    然后就有个商铺里的小孩子凑到詹元生身边,塞了一把果脯给他。

    詹元生至今都还记得那些果脯的味道。

    满满的香甜,一直都留在他的记忆里面,是他吃过最好的味道。

    可那个小孩子是谁,詹元生却已经记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“他是谁呢?他明明对我很重要的,我怎么就忘了呢……”

    多少次詹元生午夜梦回,他都会想起那天的画面,记忆里的很多细节他都记得,唯独那个给他送过果脯的小孩子,他却始终记不清对方的模样。

    直到现在,直到詹元生吃下林放烹制的一块陈皮鸡。

    尘封记忆的一角被掀开。

    淡忘的旧事重新回到脑海。

    詹元生终于记起了那个小孩子的模样。

    那是个白白净净的女孩子,脸上带着点婴儿肥,扎着一根麻花辫,穿着大红袄,看起来又水灵,又喜庆。

    “喂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我叫詹元生。”

    “咦?你也姓章啊?我叫章红秀,我可以叫你阿生吗?”

    “不行!只有我娘可以这么叫我!我也不姓章,我姓詹!”

    远处,庄里同族的小孩子远远的叫着詹元生的外号。

    “木嘴生,空坎仔!木嘴生,空坎仔!”

    “他们是在叫你吗?”

    “才不是呢!”

    詹元生涨红了脸,坚决不肯承认。

    “那木嘴生是什么意思啊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意思,你好烦啊你!”

    “好嘛,好嘛我不问了,这个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才不要你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吃嘛!吃嘛!这些东西可好吃了呢,是我爹专门买给我的,别人都没有呢!”

    “我不要……唔唔……”

    章红秀往詹元生嘴里塞了一块饴糖,詹元生没躲过去,口水情不自禁的开始分泌。

    “嘻嘻……甜吗?”

    “一般般!”

    詹元生嘴上不肯承认,平时总是皱着的眉头却不自觉的展开。

    “嘻嘻,那这个也给你吃,可甜可甜了呢……”

    那次之后,詹元生就和章红秀成了朋友。

    不上课的时候,詹元生就偷偷跑来找章红秀玩耍。

    章红秀并不是总有时间。

    她是商铺掌柜的女儿,还要跟着父亲学着理账,学着如何做生意。

    “红秀!红秀!我们去山上摘果子吧?”

    “不去呢,父亲让我理的账本,我还没理出来呢!”

    “红秀!红秀!地里的红薯熟了,我们去挖红薯去吧!”

    “不去呢,父亲让我练算盘,我还没练好呢!”

    “红秀!红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去了啦,父亲说今天的货有些不对,我要帮着理货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帮你吧!”

    “啊?真的吗?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真的,我帮你!”

    詹元生读书写八股文没天赋,打算盘理账却是一把好手。

    在章红秀看来仿佛天书一般的账本,詹元生花不到半个小时就理的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“元生你好厉害啊!”

    “元生,我要是有你这么有本事就好了,那我父亲就不会嫌弃我是个女孩子了!”

    “元生元生,这个账该怎么算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元生……”

    詹元生从来没被人这么夸奖过,也从来没被人这么依赖过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,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

    他原本以为,生活可以这么一直快乐下去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,商铺突然就开垮了。

    章红秀不得不跟随父亲离开。

    临走的那天,章红秀哭着来找詹元生,“元生,我不想走。我想跟你在一起。你收留我好不好?我吃的不多的,一顿只吃一碗饭。我很能干的,你别看我算账笨,我干活很厉害的,我会洗衣服、会做饭、会种庄稼、会养猪,只要你收留我,我什么都听你的……”

    记忆的画面到这里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“当时……当时我是怎么回答她的来着?”詹元生端着陈皮鸡,皱着眉头,不停的回想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“詹元生,你胡说八道个什么?”陆婉秋伸手去抢,“别以为你装疯卖傻就能躲过去,给我拿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两位,犯不着争抢。”林放看到詹元生和陆婉秋两个争来抢去,跟小孩子似的,不由得有些想笑,“算了,我不急着走,我再做一道菜吧。”

    “东家!”?5。

    林放一回头,看到豆花小店里的众人,全都眼巴巴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得!

    看来只做一道菜是不行了,这里还有一堆人嗷嗷待哺。

    不能厚此薄彼。

    “行吧,行吧,给你们也做点儿吃的,行了吧?”林放无奈一笑。

    “东家英明!”

    “东家万岁!”

    “东家你最好了!”

    一听说林放没有忽略自己,豆花小店里的众人顿时开心起来,围着林放,彩虹屁仿佛不要钱似的,各种吹捧。

    正在和詹元生争抢那盘陈皮鸡的陆婉秋愣了一下,赶紧跑到林放身边,“林老板,您是认真的?真的可以帮我做一盘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真的。”林放笑着点头,“詹老板,你也别藏着了,坐下来,拿双筷子慢慢吃!”

    “咕……呃!”詹元生差点没被鸡肉噎着,他看了看自己沾满了汤汁的手指,连忙塞到嘴里舔了舔,讪笑道:“我这不是担心陆老板吗抢?没来得及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嗤!瞧你那点儿出息!”陆婉秋不屑的瞥了詹元生一眼,像是驱赶什么似的,“走开点!走开点!别耽误林老板给我弄好吃的!林老板,你准备做什么好吃的呀?我能点……算了!算了!您做什么我吃什么!”

    林放扫了一眼四周,道:“这里材料挺齐全的,可以做的菜很多。就是不知道,陆老板能不能吃得了麻和辣?”

    “辣倒是勉强还行……”陆婉秋苦着脸,“麻就完全不行。不过林老板,您别管我,没关系的,您做什么我吃什么,我不挑食!”

    林放不禁莞尔。

    看样子,这陆婉秋不光是吃不得麻,怕是辣也很勉强。

    就这不能吃麻,也不能吃辣的,还非得跟詹元生争抢那道陈皮鸡。

    怕是她误以为那陈皮鸡是道甜口的菜吧?

    林放想了想,道:“那我给你做道宫保鸡丁吧。这道菜不麻不辣,它是酸甜口的。”

    宫保鸡丁在川菜里的定位很特殊,它的味型被称之为“荔枝味”,讲究一个鲜香细嫩,辣而不燥,略带酸甜。

    “嗯嗯!好的呢!”陆婉秋听了林放这番话,不由得海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她可是知道林放一身厨艺,打底的就是川菜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到了麟级,除了专精的菜系之外大都开始博采众家之长,融合其他菜系的精华,慢慢的走出自己的路子。

    可再怎么博采众家之长,擅长的东西始终都不会丢掉。

    万一林放弄出一道重麻重辣的菜,陆婉秋怕是只能痛并快乐的努力吃下去。

    现在听说林放准备做一道酸甜口的“宫保鸡丁”,陆婉秋差点没开心的跳起来给林放点个赞。

    她觉得林放实在是太温柔了。

    林放招呼大毛拿了只宰好的肥鸡过来,只取了两只鸡腿,拍松剔骨去筋。

    后世餐馆里为了快速上菜,也为了降低成本,通常选用的是鸡胸肉,然后下锅炸制。

    林放做这道菜,自然不会求方便,也没必要控制成本。

    鸡肉自然是选用细嫩可口的鸡腿肉。

    在烹制的过程中,也没有直接过油炸,而是用炒花生剩下的底油,爆香了花椒、辣椒之后,把鸡肉滑进去炒散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宫保鸡丁出锅。

    这道菜调味是关键,调的好,那才是“荔枝味”。

    调不好,要么酸,要么辣,出不来酸甜口的荔枝味。

    鸡肉要嫩,花生要脆。

    “齐活。”林放把盛出来的宫保鸡丁递给大毛,“上菜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东家!”大毛答应一声,托着盘子笑眯眯的递到陆婉秋面前,“陆老板,您尝尝!”

    “这菜真不辣吗?”陆婉秋看着盘子里的花椒、辣椒,有点犯怵。

    这道宫保鸡丁颜色棕红,那辣椒、花椒火候控制的极好,看起来颜色红亮,属于那种一看就觉得会很辣的那种。

    “放心,只香不辣。”林放不由得一笑,“这辣椒品种不一样,味道就不一样。我放的这种是北方辣椒,只香不辣,你想吃辣的,我可以换贵州辣椒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!不用!不辣那就最好不过了!”陆婉秋连忙摇头,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鸡肉一颗花生塞进了嘴里。

    只一口,陆婉秋就愣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陆婉秋想起了她病逝的丈夫。

    她丈夫姓吴,和现如今民国的女孩子追求恋爱自由不同。

    她和丈夫是包办婚姻。

    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    刚开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也没什么感情。

    两个人待在一起的时候,也很少说话。

    彼此之间的交流,一天也就几句。

    直到丈夫病倒在床榻起不来的那段时间,两个人交流的时间才多了一些。

    原本陆婉秋以为,自己对这个男人是没什么感情的。

    直到现在,直到吃下鸡肉和花生的时候陆婉秋又想起了他,她才知道,那个男人,在她心里面的位置远比她以为的要重要的多。

    寡居这么多年,陆婉秋一直没有再嫁。

    她一直以为,是因为自己眼光高,自己是藏凤斋的老板,看不上那些冲着她钱来的臭男人。

    哪里想到,她吃下这道“宫保鸡丁”,居然再次想起了那个男人。

    陆婉秋想起了他们大婚的那天,想起了他掀开她的红盖头说的那句话“婉秋,你好美……”。

    她还想起了他倒在病床上,奄奄一息的那天,说的最后一句话:“婉秋,我先走了……这么多年,拖累你了……我走以后,你不用帮我守着,趁着年轻,找个好人家再嫁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你个大傻子,我不嫁,我就不嫁!”

    陆婉秋想起和丈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,越想就越是想他。

    原来这么多年过去,她一直,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。

    哪怕两个人在一起交流的很少,可两个人在一起相处的都很愉快。

    她哪怕不说,他也知道她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她有一点不开心,他都会想法设法的哄她。

    两个人不是因为爱情走到一起的,可他们在一起是有爱情的。

    “呼……”陆婉秋擦掉眼角滴落的泪水,想再吃,又怕吃,她忍不住望向一旁的詹元生,“詹老板,你那道菜,是个什么味儿?”

    “悔恨。你呢?”

    “怀念……不是,谁问你这个了!”陆婉秋有点不好意思,她瞪了詹元生一眼,“差点被你带偏了,我是想问,它真正的味道!”

    “好吃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陆婉秋觉得自己简直哔了狗了,詹元生这货一定是故意的。

    堂堂江北商会会长,“厨决协会”委员,形容美食就这个水平?

    简直不当人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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